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万向三农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2:57: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万向三农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180号)


万向三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报告》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股权转让累计持有7936万股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51.2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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