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3:05: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农业部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农经发[200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各级农业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进一步投入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发挥带村富民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多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今后,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龙头企业必将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一)龙头企业是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载体。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业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利益关系,通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对接,将一、二、三产业有机联结起来,使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由工业引入农业,由城市引入农村。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城市和工业资源进入农业和农村的有效载体,也创新了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二)龙头企业是构建新农村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根据加工需要,结合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带动农户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形成优势产业带。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的重要力量,不断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有效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已经成为构建新农村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龙头企业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龙头企业发展在农村、植根在农业、动力在农民,与农村经济繁荣融为一体、息息相关。在带动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等方面,龙头企业都可以大展身手、大有可为,正在日益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相关文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公告函--限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营业部某证券帐户权证交易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人日报在工会工作全局中重要作用的通知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5号--关于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中韩国INI STEEL株式会社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免检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