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6)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3:04: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卫生部令
(第51号)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于2006年6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相关文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诚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左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梳理执法依据结果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9号公告--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2006修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