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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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
(2006年8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6〕7号),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科协、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和分析农村科普工作特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方式,在全国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更多的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掌握生产劳动技能,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共同制定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实施2006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06年,在全国评比、筛选1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0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00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0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奖补金额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金额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金额为50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应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
  (二)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情况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于2006年8月30日前报中国科协和财政 部。
  (三)各省(区、市)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名单汇总表;③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④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推荐表样见附件3、4、5、6。
  (四)各省(区、市)报送的实施方案细则和申报推荐材料要求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中国科协联系方式:
  科普部基层科普处:胡富梅 贾子文  电话:010-6857824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财政部联系方式:
  教科文司科学处:王佳        电话:010-6855131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福生
  通讯地址:北京北三环中路1号 中国科技馆业务楼七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  话:010-62379323       传真:010-6237932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2006年度各省(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3.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4.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5.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6.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表

  附件1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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