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组织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4:00: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交通部关于组织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交质监发[2006]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港口管理局:
  为适应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对高素质监理人才的需求,保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我部决定2006年10月27日至29日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按照统一布署、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确保质量的原则,我部成立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组(见附件2),负责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并监督指导各地的考试活动。

  二、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的考试组织工作。每个省(区、市)为一个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三、为规范考试工作,确保考试质量,我部制定了《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遵照执行。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我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落实考试具体组织工作的实施细则。

  五、严格报考条件审查是保证应考者基本素质的重要环节。各省(区、市)要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确保应考者达到必备的报考条件。

  六、严肃考场纪律。监考工作是维护考场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考及考场管理工作,防范作弊行为。应考者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考场纪律。监考人员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七、做好保密工作。所有与考试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八、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于8月1日前通过省内主要媒体(省报)和交通厅网站等方式发布考试公告,告知潜在的应考者进行考前准备。公告内容包括考试报名时间,各科目考试时间,受理报名的单位、地址、电话,考场所在的城市,报考条件,以及考生需要周知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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