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4:04: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6]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自2003年10月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在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近期总局调查了解的情况看,部分基层征收机关在受理货物运输企业申报纳税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申报数据审核不严和发票信息采集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工作的管理水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填写和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开票单位必须按照国税发〔2003〕1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填写和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一)地方税务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要按规定先征收税款后再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并将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填写《地税局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二)自开票纳税人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时,除报送营业税申报表外,必须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报送《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的纸制文件和电子信息。 
  (三)代开票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要先代征税款后再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代开票中介机构在解缴代征税款后,必须按主管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申报期限报送《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的纸制文件和电子信息。

  二、关于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审核
  地方税务局征收机关在受理自开票纳税人纳税申报和中介机构代开票清单及代征税款时,要对其申报的纸质清单汇总数与电子信息汇总数以及缴纳税款数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每月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不小于其每月发票开具金额,确保上传的清单是征税以后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存根联数据形成的清单。
  国家税务局在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申报抵扣时,要严格核对其申报的纸质清单汇总数与电子信息汇总数是否一致,录入的清单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不断提高货物运输业发票抵扣联信息采集的质量。

  三、各地地税征收机关、国税征收机关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完整地采集、传递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省级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应按期将汇总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上传总局,以确保总局按时进行稽核比对。

相关文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2号--公布94项纺织、煤炭、石油天然气、锅炉压力容器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将四川省苍溪县列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的复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11号--提醒公众防止游泳场馆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企业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茂会津工艺品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厦门海实科技有限公司参股日本LEXSOL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在浙江嘉兴市增设店铺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