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6:48: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保监发〔2006〕70号)


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各保险公司,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级信用联社:
  近年来,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各自业务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防止商业贿赂,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其一级分行应当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三)每个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兼业代理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控能力确定合作的保险公司数量。

  二、加强代理业务内部管理
  (一)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登记簿,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银行保险业务,加强内部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保险代理业务,加强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三)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均应按照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建立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档案,逐笔记录有关要素和信息。
  (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加大电子化建设力度,完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电子化操作系统和账务系统,减少手工操作。

  三、规范手续费管理
  (一)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

相关文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商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3号--关于机械科学研究院更名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的公告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尽快向社会公布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