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1:59: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56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请示》(阳光财险〔2006〕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相关文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维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试点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吴显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谢玉清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务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活动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