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0: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6〕528号)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申请》(三星保发〔2005〕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相关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杭州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南京分公司的批复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印发《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杭州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网上交易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