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三期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1:59:3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三期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6]244号)


山西、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推动我国创业培训工作,加快建立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机制,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经研究,决定在我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SIYB)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基础上,于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继续实施三期项目。三期项目由英国国际发展部提供资金援助,国际劳工组织提供技术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三期项目在山西、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施。每个承担项目的省份可选择3个城市重点开展工作。同时,我部将根据全国创业培训总体规划的安排,及时将项目最新技术成果向一期、二期省市及百个重点联系城市拓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部“能力促创业计划”的总体要求,在继续巩固项目一期和二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项目实施范围,深入推动SIYB培训的开展,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同时,引进和推广国际先进的创业服务技术,充实和丰富我国的创业促就业工作体系,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开发、跟踪服务等与推动创业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创业促进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期项目结束时,基本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SIYB培训组织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请你们通过项目实施,力争使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水平与以前相比有较大提高,使创业成为就业新的增长点。陕西省全年培训 GYB和SYB学员应不少于10000人,甘肃省不少于5000人,山西、重庆、青海、宁夏等省每省均不少于2000人,其中,面向拟在城镇社会服务业创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不低于30%。各省市创业培训结束后半年内新企业(或非正规劳动组织)创办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结合各地实际,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青年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以及社会其他群体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构思”(GYB)和“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同时,根据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有步骤地推动“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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