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4号--关于颁发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综合利用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0:3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24号)


  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综合利用厂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局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厂各项条件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该厂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相关文章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库存标签延期实施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云南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4号--关于颁发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综合利用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2号--关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吉祥物海关保护备案情况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部政府网站公众留言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克利斯托佛·科尔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佘林发、Alberto Togni任职资格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