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会计报表评比办法》和《粮食财务分析评比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4:10: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会计报表评比办法》和《粮食财务分析评比办法》的通知
(国粮办财〔2006〕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了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需要,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财会指导,搞好粮食财务信息统计和财务分析,提高财会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流通发展服务,我们制定了《粮食会计报表评比办法》和《粮食财务分析评比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粮食会计报表评比办法》
  2. 《粮食财务分析评比办法》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粮食会计报表评比办法

  一、粮食会计报表评比的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每年评选一次优胜单位。

  二、粮食会计报表评比的内容主要是《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报》、《国有粮食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报送情况,要求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实现数据联网。

  三、粮食会计报表评比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得分高低确定等次,得分高者为优胜单位。
  (一)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报60分。每月报表应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表格式上报国家粮食局,遇节假日顺延。每月报表计5分,表内项目错一笔扣1分,漏填一个项目扣1分,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报送期内自己发现错误并更正者不扣分。
  (二)国有粮食企业年度会计报表30分。年度会计报表应按国家粮食局有关编制决算文件规定的时间报送,文件未作规定的,应于次年60日内报送,遇节假日顺延。各地在上报电子表的同时,应上报一份书面报表和编制说明。报表缺编制说明扣1分,表内项目错一笔扣1分,漏填一个项目扣1分,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报送期内自己发现错误并更正者不扣分。
  (三)报表数据联网10分。使用国家粮食局指定的计算机报表系统联网上报会计报表的记10分,不能按指定方式报送的每次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扣完为止。

  四、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国家粮食局将给予表彰奖励。报表累计迟报达20天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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