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3:2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2006年5月15日)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相关文章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关于做好对明传电报(国食药监电[2006]4号)落实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烟叶税有关税收会计统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杨云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李建华等19位自然人公告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收购人及华泰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