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4: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06〕30号)


文化部:
  你部《关于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文社图报〔2006〕8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 务 院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成员
  召集人:孙家正  文化部部长
  成 员: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部长助理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李守信  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
      冯记春  科技部高新司司长
      张玉香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徐 科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
      童刚广  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局长
      孙寿山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
      刘晓霞  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化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相关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晓咏任职资格的批复
人事部办公厅、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现代制造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200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06年度外汇风险敞口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财政部关于印发《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9号--关于注销淄博莲花山天然饮料有限公司等21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