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3号--关于批准对桐桔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6: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63号)


关于批准对桐桔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桐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桐桔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桐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桐桔梗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通知》(桐政办[2005]第4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桐柏县城郊乡、月河镇、固县镇、毛集镇、回龙乡、黄岗乡、朱庄乡、大河镇、平氏镇、程湾乡、新集乡、淮源镇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选用保护范围内表现性状优良的种源。

  (二)立地条件。

  土壤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的区域。土壤类型为沙壤土和黄棕壤土,有机质≥1%;pH值5.6至7.0。

  (三)栽培规范。

  1.选种: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每年对种子进行块选、穗选。选用千粒重1.4克以上、发芽率70%以上的种子。

  2.播种或栽植期:每年春季3月下旬前直播;或5月下旬前育苗,次年3月移栽。

  3.施肥:施用经过充分发酵腐熟的农家肥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中允许使用的化肥。

  (四)采收与加工。

  采收期为10月下旬至11月,生长期应达到18个月以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进行加工,不得熏制。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芦头”明显。外表色深呈黄棕色或黄褐色,去皮后白色微黄,具纵扭皱沟。横切面皮部呈白色,木质部黄色明显(菊花心),层环明显。质实体重(折干率高),硬而不易折断。苦味明显。

  2.理化指标:桔梗总皂苷不得少于9.5%。

  三、专用标志使用

  桐桔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桐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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