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5号--关于批准对凤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8: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55号)


关于批准对凤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凤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凤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凤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凤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复函》(秘函[2006]5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安徽省铜陵县顺安镇、钟鸣镇和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相思(牡丹皮系列--凤丹白)。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海拔50m至300m之间的低山丘陵,排水良好、地下水位低、坡度在15°至20°的向阳缓坡地,砂质壤土(金砂土),土壤偏微酸性,pH值5.5至8.5。

  (三)栽培技术。

  1.选种育苗:选择荒山新荒地,3年至5年无病虫害的牡丹果实饱满成熟的籽作种,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采种后,摊放于室内阴凉风干后熟备种,播种育苗时间在立秋后白露前。

  2.整地:在10月份翻地耙细整平、作畦、畦成龟背形,一字坡,一方流水,四方沥水。

  3.栽苗: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2年生幼苗,在10月至11月份移栽;密度按行、株间距35×40cm,每667㎡(亩)栽苗4500棵至5000棵。每棵2株合9000棵至10000株苗。

  4.田间管理:牡丹生长期应经常松木除草,防止土壤板结和杂苗滋生,幼苗期应采用人工拔草,禁用化学除草剂和农药。每年开春、牡丹花开后和入冬前必须各施一次有机肥。

  (四)采挖及加工。

  移栽生长3年后方可采挖,采挖时间为7月底至10月底。

  将鲜根置室内晾2天至3天,待水挥发部分变软后,先去须根,再从支干根至主干根逐一抽去中间木芯后晒干。

  (五)质量特色。

  1.感观品质: 圆直粗壮,质嫩孔细,两端较平齐,质硬而脆、缝口紧闭,断面细薄,油润光泽,气味香浓,肉厚粉足,皮色褐红或紫褐色,表附银星,断面粉白色,味微苦涩。

相关文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做好“八一希望小学”援建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和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制定等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6号--关于批准对合水粉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4号--关于批准对济源冬凌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5号--关于批准对凤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3号--关于批准对霍山黄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2号--关于批准对平谷大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教育部思政司关于2006年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