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9: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教人司〔2006〕123号)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把握选派条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向所属高等学校传达布置,使学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本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有关高校要在研究制订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对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二、资助名额及方式

  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1000名,重点支持地方高等学校,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等学校适当倾斜。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资助名额为  人。对未能完成推荐任务或因推荐人选条件等原因空出的名额,将在地区间进行调剂使用。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有所不同:对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的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的资助名额下达到所属有关高校,由学校择优选派、推荐人选,并与国内有关重点高校联系,确定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为了保证访问学者在9月上旬正常入学,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于5月底前将拟选派人员名单按附件的形式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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