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3: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
(2006年5月14日 财税[200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给予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执行到期后,再延长三年优惠期限,分别延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相关文章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小麦后期田间管理的紧急通知
建设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下发“生育关怀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引子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