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闫太平、杨文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3: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闫太平、杨文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33号)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副总经理的任职申请报告》(汇晋字[2005]008号、0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闫太平、杨文斌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闫太平、杨文斌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相关文章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杨凯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200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闫太平、杨文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俞圣灏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戴勇毅、邵光华任职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