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0: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6]5号)


(相关资料: 行政法规2篇 部门规章35篇 其他规范性文件6篇 地方法规188篇 相关论文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林业局2006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数量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透明度条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Van Harten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杨万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实施“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