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09: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相关文章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禁毒宣传教育资料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上报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收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法岳省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郝建国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