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7: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保险机构
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06]11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为有效遏制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的发生,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监会制定了《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保险机构总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并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报保监会法规部备案。

  二、国有保险机构以外的其他保险机构,应当参照本办法,及时制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并报保监会法规部备案。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

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遏制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的发生,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是指因国有保险机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等相关领导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导致发生保险业重大案件,依照本办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国有保险机构,指国有独资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以及上述公司控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前款规定的国有保险机构,包括上述公司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 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应当公平公正,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第五条 各国有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追究重大案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实施监督管理。

相关文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暂缓审批陕西玉林集团神木东海煤炭运销公司2.4兆吨_年选煤厂及2×50兆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通知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号——公布中央储备肉储备基地场名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宋宜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天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