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4: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2006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康办[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现将《2006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各项重点康复工程;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努力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并加强规范化管理;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全面发展。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2006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



  一、重点工作
  1、部署“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对“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部署和相关业务培训。各地按照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组织、政策、制度、经费等保障,并逐级开展工作部署和培训,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顺利启动,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2、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中国残联共同印发《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和部署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各地按照审评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专项培训,指导和推动本地残疾人康复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3、做好《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相关工作。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的要求,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做好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养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康复人才培养的体系、机制,推动康复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各地在贯彻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人才培养计划,创造条件,加大投入,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康复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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