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7: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
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加强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协作与配合,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

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双方)的协作与配合,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根据《刑法》、《商标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双方加强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的衔接配合,包括通报重大涉嫌犯罪线索和会商打击策略,依法移送和接受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案件,相互通报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共同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领域的宣传和国际交流等事项。

  第三条 双方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相关文章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个体经营户是否享受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批复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铅成分分析溶液标准物质”等251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人身扣留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5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