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17: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教[2006]3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地方法规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委: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现就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级责任,足额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每年通过转移支付下达省级财政;地方财政应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筹集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省本级财力比较充裕的,省级财政应负担全部或大部分补助经费;省级财力下移较多或省以下财力相对充裕的,可以确定由各级财政分担,具体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省级财政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支出责任,足额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县级财政部门要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农村中小学校;同时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县、乡(镇)两级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在这次改革前已经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能减少。

  二、加强县级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
  科学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相关文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农业部公告第602号——批准广西莫氏兽药等70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200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南恒兴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授权培训机构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卢富煜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加拿大皇家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升格为北京分行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