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2 12:25: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5]15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行政划转而持有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25,074,600股国家股(占总股本53.6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相关文章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2004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18号——2006年焦炭出口企业名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6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集通、桑锡、桑蓝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11号——公布2006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