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收取学费最新动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3 17: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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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登-符腾堡(511 € / 管理费 40 €)
该州在引入学费方面一直都走在前列。新科学部长弗兰科贝格(基民盟,前曼海姆大学校长)坚持从第一学期就收取学费。在2002年11月份甚至有传言说,州政府曾经就收取学费的问题作了全面的调查论证:学费在大学毕业之后缴纳。科学部对此矢口否认,一直没有下文。
对于在校时间过长的大学生几年以来就收取511 € (1000 DM)的学费。这一个做法没有得到任何方面的反对,除了大学生自己。在校时间过长的大学生被定义为超过规定年限四学期的学生。一般专业的规定年限是9学期,在校时间超过14学期的学生就需要缴纳学费。转学者吃的亏更大,因为即使他们换专业,原先专业的学期也要被计算在内。
巴登州从1997年引入了每学期51 € (100 DM)的注册费,2003年3月19日联邦宪法法院宣布注册费违宪,现在大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索回注册费。2003年3月27日有媒体报道,该州卷土重来,用管理费代替注册费。不同的说法是75欧或者40欧。
巴伐利亚(511 €)
慕尼黑工大与高校发展中心曾经有过收取12000 €的学费的计划。这个多少有些暗地里的举动发生在2002年5月份。巴伐利亚州教育部把这个计划搁置起来。
不过在巴伐利亚州现行的规则是第二学位学生必须每学期缴纳511 € (1000 DM)学费。也就是说如果已经在德国获得学位的学生想继续攻读第二学位的话,坚决不要到巴伐利亚来(不过严峻的是德国现在很少联邦州对第二学位不收取学费)。
博士生通常为其6学期,即使超出规定年限也有很多免学费的机会。在校时间过长学生的学费没有什么意义:巴伐利亚州规定是在规定年限上加上4学期,在这段时间内必须通过最后一门考试。不然的话学校会强行要求学生退学。
柏林(51 € 加上超常学期 / 500 €)
柏林也是注册费以及管理费的先行者。五年前柏林就开始收取每学期51 € (100 DM)的管理费。
根据柏林SPD和PDS联合政府的协议,不会在此基础上收取其他费用。不过在2003年4月份由于高校经济状况的恶化,关于学费的争论再次爆发出来。柏林是到目前为止唯一根据学期数收取不同管理费的联邦州,开始为30.68欧。3到6学期为46.02欧,从第7学期开始为76.69欧。
勃兰登堡(51 € / 511 €)
勃兰登堡州从2001年开始也引入了注册费用51 € (100 DM)。学校收取的学费会纳入州财政计划。有学生对注册费提出了诉讼,不过他们赢的机会实在很少,至少到最后定论之前还有好几年。
根据2000年6月6日的日报报道,科学部部长哈克尔计划引入在校时间过长学费,不过决定权在各自学校:是按照学期数还是按照课时数收取学费。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进一步动作。
不来梅(0 € / ?)
教育市政委员莱姆克先生表示收取学费是不可避免的。在汉堡执政的大联合中正为此事讨论。SPD倾向于学期账户,CDU倾向于收取在校时间过长学生学费。
汉堡(500 €,外国学生10226 €)
汉堡右翼政府在2003年5月21日通过了对在校时间过长学生收取每学期500 €的法规,将于2004年夏季学期开始执行。不过协议中有规定实行该计划的原则条件是让各校学生能够在规定年限里完成自己的学业。
黑森(? €)
CDU/FDP联合政府同意收取学费。早在2000年禁止收取学费的条款就被从黑森州高校法中删除了。只是在黑森州宪法中有空洞的一条:在各公立中小学以及高校中课程是免费的。该州的计划很多,包括学期账户、考试费用、附加费用等等。不过实际上的第一步应该是引入向在校时间过长学生收取学费。如果学生在校时间超过4学期仍然没有任何成绩证明的话,就要被强行退学。
麦克伦堡-前波普瑞(0 €)
现在没有任何关于学费的争论。不过由于该州高校财政状况非常不理想,大学生还是非常担心学费为期不远。
下萨克森(551 €)
SPD领导下的下萨克森仿效柏林和巴登,向所有的大学生每学期收取51 € (100 DM)。由于在法律上比较严禁,对此的诉讼没有任何机会。从2003年夏季学期开始,超出规定年限4学期的大学生每学期须缴纳500 €学费。
北威(650 €)
北威州从2003年1月22日开始引入了学期账户制度。从2004年开始对于上学年限过长的学生将征收每年650欧的学费。
历史上该州早就准备征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