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5:19: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沈阳建筑大学2007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一、招生说明

  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紧密结合,为我国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增强我国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7年继续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二、培养目标

  1.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要了解学科前沿的最新知识和动态,要了解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要掌握一定的社会人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要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 3.该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熟练阅读本专业领域外文资料及初步利用外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具备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工作业绩突出;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四、招生的工程领域及面向对象

  1.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装饰、土木工程、岩土工程、道路铁道、理论与应用力学、给排水、环境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 2.机械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 3.控制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控制、检测、电气、电子、电器、通信、计算机、信息、电机、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人员。 4.材料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玻璃陶瓷、水泥、耐火材料、混凝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及复合材料、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 5.工业设计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建筑、规划、机械等相关专业人员。

  6.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面向对象:道路铁道、交通信息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

  7.计算机技术领域

  面向对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开发利用等相关专业人员。

  五、招生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自主确定2007年工程硕士的招生总数。同时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考试成绩等综合确定各工程领域的招生名额。

  六、考生资格审查及报名办法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

  2.考生可在http:// www.cdgdc.edu.cn/scb.zip上下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同版二吋免冠照片一张,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从2007年7月27日至7月31日,持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大小)各一份及填写好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报名。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一般应在辽宁省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考试的,须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且征得我校同意,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到考试所在地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照相和现场确认。 4.《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交我校存档;一份作为考生报名资格依据;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5.考生请于7月10日前登陆http://www.cdgdc.edu.cn/zz07.html查询辽宁省网上报名指定网站及报名时间。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辽宁省网上报名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6.考生本人亲自在7月27日至31日(地点另行网上通知)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7.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8.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在7月27日至31日持上述第2款所要求携带的材料直接到我校报名,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照相和确认。为确保报名数据的准确性,请考生尽量网上报名。 9.已参加2006年“GCT”考试的考生,可在2007年11月上旬前持2006年“GCT”有效成绩直接申请报名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我校将对申请者考试成绩进行核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同意其报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具体申请时间、地点、方式我校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入学方法,包含两个阶段的考试。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试题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为45分钟,总计3小时。“GCT”试卷四部分总计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试题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试题知识面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各门类。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GCT”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2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考生应达到的“GCT”考试成绩标准。 第二阶段,对合乎我校确定的的“GCT”考试成绩标准的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进行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试成绩采用计分制记分,并根据“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八、录 取

  学校根据考生“GCT”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情况和单位推荐意见,综合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所在单位应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与我校研究生处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培养费。学校收到培养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7]36号文件要求,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九、培养方式及费用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分期集中上课的培养方式。我校招收的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从入学到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中在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课程学习总学分为32学分。课程设置将根据培养目标,并充分考虑推荐单位的需要,协商确定。课程结束后,可转入论文阶段。 2.学校将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和工程硕士培养基地分别配备指导教师,采取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 3.培养费(含论文指导费):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20000元/人 (建筑学一级学科所涵盖二级学科 25000元/人) 机械工程领域 18000元/人 控制工程领域 20000元/人 材料工程领域 20000元/人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 20000元/人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20000元/人

  计算机技术领域 20000元/人

  注:在入学前一次性缴纳。

  报名地址: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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