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08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6:44: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报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请在2007年10月10日—10月31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 .yz.chsi.cn(教育网) 或 http:// .yz.chsi.com.cn(公网))提交个人报考信息。

2.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http://gs.bjtu.edu.cn)查阅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以后随时密切关注该主页上的相关信息。

3.选择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选择在京外参加考试的报考我校考生(不包括MBA联考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请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的公告选择报考点。

4.报考我校“MBA联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

5.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请先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http://gs.bjtu.edu.cn)查阅申请单独考试的条件及办法,于9月29日前来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批,经我校审批同意的考生方可进行申请单独考试网上报名,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6.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外省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交费。

7.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考信息。凡提交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8.请考生认真详细填写“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以上信息在录取工作完成前准确有效。因考生不认真准确填写以上信息而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拟录取调档函等信件无法送达,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9.需到我校自取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在备用信息1中标注“自取”字样(三份材料必须都采用自取方式)。

10.所有考生均须在2007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1.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咨询电话:010-51688153。

报考点公告

欢迎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报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本报名点仅受理下列考生报名:

(1)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

(2)报考铁道科学研究院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且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

(3)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5)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的MBA联考考生必须选择本报考点。

除以上考生外本报考点不接受其他考生报名。

2.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须通过本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按规定数额交纳报名费。报考点现场不进行收费。

3.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凭此报名号到考点现场确认。

4.考生本人须在2007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5.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网上相关信息。(网址http://gs.bjtu.edu.cn)

6.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铁道科学研究院代码:8380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代码:86402。北京交通大学咨询电话: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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