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6:43:3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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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学院,是一所为武警部队培养作战指挥、通信、信息安全、警用装备、军事经济、营房管理等指挥和技术人才的高等军事院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武警部队院校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

学院是全军“现代化教学工程”试点院校之一,2006年,学院被列入全军重点建设院校。“军事通信学”、“军事装备学”两个学科被确定为全军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16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员百余名,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勇于创新和积极进取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院教学、科研设施齐全,有武警部队重点建设的“作战指挥学”和“军事通信学”专业实验室、网管中心、指挥自动化实验中心等实验(习)室21种35个,为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83年建院以来,已为武警部队培养(训)各类人才近万名,完成重大科研项目274项,其中有108项获国家专利,RS97-1型催泪弹、激光扩束瞄准具等一大批科研成果装备部队,为武警部队信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学院座落在古城西安秦阿房宫遗址上,院内绿树成荫,环境幽雅,田径场、室内游泳馆和球类场地等文体设施齐全,是读书治学和深造的理想园地。

2008年,我院将在“作战指挥学”、“军事通信学”、“密码学”、“军事装备学”和“国防经济”5个专业中招收硕士研究生14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总政下达的文件为准)。

热诚欢迎军内外有志之士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解放军、武警现役军(警)官或文职干部(工作两年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军队、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作战指挥学专业武警作战指挥理论及应用和军事语言研究方向,招收在军队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解放军、武警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和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指挥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2年后返校学习)。

作战指挥学专业武警指挥自动化、武警地理信息系统、武警执勤、处突、反恐作战涉法问题研究方向,招收在军队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解放军、武警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及军队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军事通信学、军事装备学,密码学招收在军队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解放军、武警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及军队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国防经济,招收在军队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解放军、武警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军队、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地方院校应届生按总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军队建设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学习勤奋,有创新精神。

2.大学本科毕业,报考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持国家承认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单位推荐材料。同等学力: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或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者,工作两年以上,有成果和两名副高职以上专家推荐证明达到本科学士学位同等的学习能力。

3.部队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含40周岁),地方院校应届学员年龄在26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并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考办法

1.考生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

2.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及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西安地区考生只能在西安石油大学参加现场报名,在其它报名点进行报名的考生数据无效。

3.报名手续:军队在职考生,须将所在单位师(总队)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报名材料和各类证书复印件在11月30日前寄送我院,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地方应届毕业生,须将所在学校证明,报名材料和各类证书复印件在11月30日前寄送我院;报名材料经我院研究生处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初试和复试

初试,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考试地点在考生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点。

复试,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择优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由我院直接通知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要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考试(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五、录取和分配

报考我院的考生,通过复试、政审、体检合格者,将在所报考专业录取。军内在职考生,实行大军区级定向培养;地方应届考生,入学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学习期间享受军队相同职级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毕业后在武警部队分配工作。

六、其它事宜

1.招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前委托单位须与我院签定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2.若有其它不明事宜,请与我处直接联系。

地址:西安市三桥武警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710086

电话:029-84563119 或 029-84529326

E-mail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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