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6:42: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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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简 介

河南财经学院创建于1983年,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类院校。

学校设15个院系、3个教学研究部(中心),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在校生15000余人。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MBA)、3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管、文、哲、法、理、工等多个学科门类,财经类学科专业门类齐全,优势突出。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企业管理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大力进行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积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提高选修课的比例,逐步推行辅修制,强化素质教育;选拔考试成绩优异的学生组建实验班,突出人才培养特色;普及多媒体教学,实现了教学手段现代化;稳步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学校有省级名牌专业2个、精品课程6门、优秀课程15门。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连续6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二十余项教学成果获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10万余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学校尊师重教,唯才是举,实施“双百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建设了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800余名,教授84人,副教授22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30余人。拥有一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省优秀专家和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学校以“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实施“学术兴校”战略,高度重视科学研究,科研实力日益增强。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20项,省部级194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86项,出版专著458部,发表论文3800多篇。李小建主编的《经济地理学》(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杨承训编著的《科技主导经济发展规律研究》等多项成果,受到各界重视。主办的“河南经济论坛”、“博士论坛”对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活跃学术气氛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报《经济经纬》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日本、韩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等国家的大学及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多种层次的联合办学、互派留学生、文化教育交流等活动;注重与世界名校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校的国际化发展。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教学环境优雅。图书馆藏书丰富,建有光盘阅览室、外语调频发射台、综合实验室、英语自主学习机房、语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闭路电视教学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和高标准的塑胶田径运动场。学生公寓错落有致,校园内湖光倩影,绿树成荫,被评为郑州市花园式单位。位于郑东新区的新校区正在建设当中。

河南财经学院以其学科专业优势和良好的教风、学风享誉省内外。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河南财经学院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积累和培育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鲜明的办学特色,现在正以昂扬的姿态,坚持科学发展观,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大学而努力奋斗!

热诚欢迎全国各地有志深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和同等学力者报考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08年我校拟计划招生硕士生3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我校将根据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统考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④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从本科毕业至2008年9月1日,下同)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生类型

1、我校招收统考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及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4种类型。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单位或个人向培养单位提供。当年收费问题将按照国家有关最新政策执行。

2、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

四、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备注: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

2、现场确认: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己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照相、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只在网上报名,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考无效。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教育部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口语、听力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详细情况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通知。

六、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本科生同时还要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项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校对清楚,否则由学校按专业目录要求指定考试科目。

3、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5、硕士研究生收费问题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1、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将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nufe.edu.cn 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2、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519063 63519053 63519050 63519051

联 系 人:卫思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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