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6:56: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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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接收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1份;
2.内蒙古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下载)1份;
3.内蒙古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下载)2份,每位专家1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母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访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imu.edu.cn),查阅《内蒙古大学2008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人数》,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或送)达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过期不再接受申请。我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于10月11日前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2.我校按照《内蒙古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于10月15日前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于10月23日通知无异议的考生(考生的《推免生登记表》须经省级招办核查并加盖公章)。对于因接收名额所限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我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3.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四、资格复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92114 申诉电话、传真:0471-4992114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10021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
内蒙古大学接收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生源质量,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