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6:48: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我校2008年接受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2008年计划接收约1200名推免生(接收外校推免生约500名),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以报考学院制定的条件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申请材料

  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由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务部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便审查。

  2.学院将通知初审合格者于2007年10月14日-21日之间来校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复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发给正式接收函。

  4.推免生须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考点须选择推荐学校),11月10-14日在报考点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5.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报考学院。

  四、其他事项

  1.我校为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将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

  2.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详细事宜请与报考学院或研究生院招办(027-68754125)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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