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08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7:04: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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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规定,为做好200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组织机构与职能

1、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

2、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硕士生导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接收推免生工作。

3、有关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和全面考核。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无直系亲属应试的导师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有利于发挥我校学科特色和优势,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学科间交流。

3、有利于学科专业规模平衡,对生源较少的专业予以倾斜。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达到推荐学校的有关要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

4、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1、《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五、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者先查阅《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预计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情况表》(附件2),确定申请就读的院(系)和专业。

2、于2007年10月9日前(以到达时间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申请院(系)。

3、经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并拟接收者,由各院(系)通知本人于10月12日到校参加复试。

(1)复试时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10月12日下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2)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学科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内容。

(3)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各院(系)于10月14日将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申请表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结果将在10月14日至20日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推免生于10月18日前将填好的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6、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六、其他

1、申请者经复试合格,被批准接收,不应提出放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人在7-8学期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1《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附件2《西南民族大学2008年预计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情况表》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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