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0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6 17:10: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第二章十四条的规定,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70分(100分制)或≥480分(710分制)、六级成绩≥60分(100分制)或≥420分(710分制)以上。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完整、认真填写的《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2份;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省级招办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4.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人到湖南农业大学研招页面(61.187.55.45/yjsc/yjszs)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材料。并于2008年10月8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到湖南农业大学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10128;电话:0731-4618111。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08年10月12日前发出复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6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者;

  ②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后续必修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环节)成绩有一门低于75分或中等(含)以下级别的;

  ③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处分的;

  ④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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