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成绩22日公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27 14:38: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天发布公告,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司法部已向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发出通知,委托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可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 )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经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5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王亦君)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12月1日起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新华网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公告要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阅读全文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60分

新华网: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2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发布了公告。>>>阅读全文

今年司考报名考生达27.8万余人 比去年增14%



相关文章


3名考生耳藏微型接收器作弊被查处
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结束 考场463个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 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60分
20名考生上诉法院要求公开司法考试评分标准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22日公布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出炉 专家解读变化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就07年司法考试答问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6月5日起开始网上预报名
司法部公布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时间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