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30日专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将为各类人才提供多种保障服务,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区各类人才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最近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人才规划纲要》中提出,内蒙古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全员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分流人员、未聘任人员和失业人员参加保险的办法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灵活就业者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的社会保险制度,初步形成覆盖全区各类人才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内蒙古鼓励社会保险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合作推出融养老、医疗、失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组合保险项目,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便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核心人才、骨干人才、柔性流动人才实行补充保险,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
同时,内蒙古将改进人事、劳动仲裁工作,切实保护各类人才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