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六节、转债发行的申请文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3 15: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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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向证监会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多选)
披露要求 |
申请文件种类 |
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申报稿) |
发行公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提供) |
不要求在指定报刊及网站披露的文件 |
主承销商推荐文件(推荐函、核查意见) |
发行人律师的意见(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
发行申请及授权文件 |
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文件 |
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 |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 |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
发行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措施的专项说明及主承销商的意见 |
发行人资信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合同 |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 |
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信息披露合规性情况的说明 |
主承销商对发行人股票近三年运行及走势的分析报告 |
主承销商关于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分析报告 |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协议及补充协议 |
主承销商、其他承销团成员,签名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验资人员及其所在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