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收入隐瞒个税申报者将实施重罚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04 1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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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自治区地税局通报了新疆首个对未申报个税者开具重罚的案例,3人因未申报个税被罚4000元,另外加收7000多元的滞纳金。
据介绍,沙湾县某工贸公司股东李某,兵团某团场团长周某、政委王某,去年一年所得均超过12万元,但一直没有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4月1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满后,沙湾县地方税务局对8家企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实上述3人年收入分别为28万元、20万元、19.5万元。据悉,这3位纳税人共查补个人所得税74779.20元,加收滞纳金7386.61元,罚款4000元。
今年4月9日,乌市一家中型酒店的一名高管收到一张200元的罚单。这是新疆对去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报个税开出的首家罚单,但由于是第一次申报,考虑到不少纳税人可能出差或对税收政策不够了解,因此当时给予较轻的处罚。
税务部门希望高收入者主动申报,但仍有人心存侥幸。截至目前,我区已经向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开出了多张未如期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罚单。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所得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收入者未自行报税就意味着税收流失,有更多的应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入库,就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我区的公共服务建设等。
从去年12月开始,我区各级税务部门为已掌握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建立了档案,有针对性地做了宣传辅导培训工作。与此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高收入行业或高收入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在纳税人与扣缴人签订了委托申报协议的基础上,主管税务机关着重针对被委托人做了纳税培训和辅导工作。
据了解。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的直接监控仍然有空白点。比如有些做生意的个人未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进行登记,个别包工头私下承揽工程,他们在用现金进行交易时,税务部门难以监控。对此,税务部门只能加大排查和征管力度,并根据公民的举报,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未如期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进行处罚。
据悉,对未如期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高收入者的排查仍在继续,税务部门将确保每一笔税款进入国库,并为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申报工作打好基础。
今年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已经启动,针对去年达标而未申报者的老账仍在清算中,“漏网之鱼”一旦被发现,将被税务部门重罚。
另悉,11月28日,由自治区地税局印制的2007年度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出炉,相较旧版长达9页的申报表,新版申报表缩减为1页。
据了解,申报表中11类所得项目,新表中并没有变化,只是将财产转让所得进行简化、细化,分为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修订前的申报表中虽包括以上两项内容,但没有单独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