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地利学派:产业组织学的行为流派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04 1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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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新奥地利学派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英等国兴起的产业经济学流派之一,其代表人物是米塞斯和哈耶克等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其核心思想在于注重市场竞争的行为性、过程性,这与哈佛学派的市场结构取向、芝加哥学派的市场绩效取向截然不同,它事实上就是产业组织学中的行为学派。近20年来,这一流派在西方学术界、政治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许多产业政策和反垄断法规都是依据新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制定的。

  【摘 要 题】西方经济学

  【英文摘要】neo-austrian school, with liberal economists.lndwig von mises and friedrich a. hayek as its leading figures, is one of the industrial economics schools that emerged in usa and uk during the 1970s and 1980s. the core of this theory lies in its emphasis on the behavior and process of market competition, which is very different from the structural analysis of the harvard school and performance assessment of chicago school.the recent 20 years saw its gaining influence in both the academia and political circle of the west with many of the industrial policies and antitrust laws being set under its guidance.

  【关 键 词】产业组织学/新奥地利学派/行为学派

    一、新奥地利学派的来源与方法论

  奥地利学派,即维也纳学派,是从19世纪70年代“边际革命”兴起到20世纪30年代颇有影响的西方经济学大流派,奠基人是门格尔(carl menger)。1871年,门格尔出版了《经济学原理》,1883年他发表《经济学和社会学方法论研究》,力主抽象演绎法,其理论核心是边际效用价值论。奥地利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是庞巴维克(eugen von bohn-bawark),他著有《资本实证论》等名著。20世纪20年代,米塞斯(l.mises)在维也纳举办“私人研讨班”,吸引了一批才华横溢、出类拔萃的经济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学家探讨社会问题,培养造就了一批青年专家,这是奥地利学派的辉煌时期。30年代,由于政治等原因,奥地利学派因中坚分子纷纷移居国外而渐渐消失。

  新奥地利学派特指20世纪70年代经由米塞斯和哈耶克(f.a.hayek)等人提出的经济思想,在美国和英国发展而来的一个产业经济学流派。《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1卷)提出:“这一派的目标是突出奥地利学派关于市场是一种过程的解释与主流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的不同之处。其结果常常被理解为只有部分是准确的,拒不采用现代数学和经济计量技术。”从这一意义上讲,新奥地利学派是产业经济学中的行为学派或过程学派。

  新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有奥地利的米塞斯、哈耶克及其在英国和美国曾受教于他们的柯兹纳(i.m.kirzner)、罗斯巴德(m.n.rothbard)、阿门塔诺(d.t.armentano)、斯巴达罗(l.m.spadaro)、李特勒其德(s.c.litttlechild)、里奇(w.d.reekie)等。另外有些人的观点与他们接近,发展了新奥地利学派,如熊彼特、勃克、德姆塞茨和布罗曾等。新奥地利学派的思想和观点在西方政治界、经济实业界和学术界都有深远的影响力,20世纪80年代,美国总统里根、英国“铁娘子”撤切尔夫人曾用之“经世济民”;从当前美国的某些经济政策来看,小布什政府也用之于经济决策。

  新奥地利学派有其独树一帜的方法论,可归纳为八个方面。(1)经济学属于社会科学,对经济问题必须与道德伦理、政治学、法学和哲学等联系起来研究。哈耶克认为,“社会科学涉及到生活、精神和社会的更为复杂的现象”,而“自然科学相对简单”。(2)经济学是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所谓“人类行为科学”的领域。米塞斯在《人类行为》中主张任何经济现象都应按“人类行为是实现其目的合理行动”这一公理来演绎和解释。不同于新古典价格理论,后者用均衡来分析市场,把经济学等同于自然科学。(3)主观主义。在新奥地利学派的著作中,主观主义比比皆是。如哈耶克认为,“没有理由相信,展现在个人面前的世界状况会变成整个世界自身状况的代表”,“人类的行为决不会集中在客观的事实上”。“没有反思,理解人类的行动是不可能的”。(4)个人主义。新奥地利学派强调从个人的主观体验出发来理解社会和思考问题。哈耶克认为,“知识体现在众多个人的头脑中,所有知识的分散性和不完善性,是社会科学进步的两个基本事实”。“由于感觉的秩序完全存在于个人的思维中,因此,研究单个个体的体验是否与其他全体相一致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是人类的最好制度”。(5)反对唯科学主义。哈耶克认为,“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在社会秩序的调查中是错误的。”他认为,凯恩斯犯了唯科学主义的错误,“(凯恩斯)为了解释失业是由总需求不足引起的,为了支持这种分析,确立了投资总量、总收入和储蓄水平间的重要关系,凯恩斯经济学以及称为宏观经济学的统计预测的这一经济学遗产是唯科学主义的典型实例”。(6)反对历史主义。哈耶克提出,“历史主义是唯科学主义的应用,是教条,因为历史主义相信社会经验,相信从历史中可推出一般化的理论,这是荒谬的。”(7)主张演绎,反对归纳。哈耶克认为,不能从社会经济现象中归纳出公理性规律,只能对个别现象、个体行为和个人性质做出假设和概括,从这一假设出发才有可能推导出市场经济和法律秩序的性质。(8)重视因果联系,反对实证主义,坚决反对统计法等数量经济学方法。新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分析法是:如果我们发现如此的条件,那么这样的推论可以遵循。

    二、新奥地利学派的产业组织观

  新奥地利学派的产业组织观不像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那样逻辑严密而自成体系,它的时间跨度很久,代表人物众多,思想观点庞杂。笔者在此按理论假设、市场、竞争、垄断、企业家精神和产业政策等方面归纳整理了新奥地利学派产业组织论的基本思想。

  (一)理论假设

  理论假设即前提或基础、逻辑起点。如同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三大心理假设一样,新奥地利学派也有自己的理论假设。

  1.信息不完全性,即哈耶克的“知识分立论”。资源配置的决策必须依赖于有关的信息和知识,而这些知识和信息都是分散在千百万人们手中的,中央计划当局不可能拥有或收集到全面的信息,且知识与信息是千变万化的。“信息是可以理解的,但只有在相对熟悉的情况下才可能做到;信息是可以领会的,但只有在与我们自己的见解相似时才可能做到;信息是可以流动的,但只有在我们能利用自己的认识时才可以发现这一切。”

  2.人的有限理性。一个人或一个组织所能获取的知识必然是有限的,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掌握完备的知识和信息。完全竞争的“信息完备及人的全面理性”条件是不现实的。1952年,哈耶克在《感觉秩序》中说,人类心智永远不可能被人类心智完全理解,并不是所有的人类知识都可以得到清晰论证。

  3.环境的不确定性。哈耶克在与兰格就计划经济论战时提出:“兰格的建议在一个长时期内几乎不发生变化的价格体系中可能有道理,但从现实看,不断变化是铁的规律。”“市场上产品千差万别,消费者需要各不相同,市场供给、需求、价格变化无常,最先进的计算技术也难以迅速、及时地收集处理这么复杂的信息。”

  4.消费者主权。哈耶克认为,“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最终取决于消费者意愿与偏好”,“市场配置资源必须按消费者意愿进行”,“大公司也必须接受消费者通过市场反映出来的意见”。“即使国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也不能违反消费者主权原则”。

  5.私有制。1992年,参加总统竞选的罗斯巴德在《一种新的自由:自由至上论者的宣言》中说道,“自由至上学说的核心是私有财产的绝对权利”,“所有的财产都应为私人所有,因为私有财产所有者在自利的激励下,将会小心地看管财产,对其恰当地保管和利用,为此,他们将独立行动和自愿协作”。哈耶克不用“私有财产”一词,而称其为“分立的财产”,认为个人的“财产”完全不能是“私人”的,它必定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边界”,是只有通过人们对“正义规则”达成共识才能予以保护的私人领域的边界,它事实上只能是“公共的”。

  (二)市场至上论

  关于市场的本质,新奥地利学派从信息不完全性出发,认为市场是分散的知识和信息的发现过程。经济运行的根本问题在于如何发现和利用分散的知识和信息,使资源运用于社会有用度更高的方面。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竞争的市场。他们从消费者主权原则出发,认为市场机制在于生产者必须根据消费者在市场上的货币选票安排生产,才能有效配置资源。

  关于市场的功能,新奥地利学派认为,市场是人类社会最好的制度安排。哈耶克1960年在《自由宪章》中指出,市场是个人实践自由的最主要领域,既然可以让人们自由地发展他们的才能,就应该让他们自由地去获得财产,自由地发展他们认为是适当的事业。塞尔顿1990年在《资本主义》中提出,关于市场有利于自私主义、政府有利于利他主义的观点是错误的,实际上,市场制度是化私为公的机制,反而有助于自私者行善;政府制度则是化公为私的机制,鼓励天性良善的人作恶。

  新奥地利学派批判计划经济,推崇市场机制。哈耶克1973年在 《自由主义》中提到,“自从亚当·斯密以来,市场经济决定着个人所得的过程,经常被人比作这样一种游戏,每个人的所得部分地取决于他的技巧和努力,部分地取决于机遇。个人之所以同意参与这场游戏,是因为同其他任何方式相比,它能使个人获得份额的水池变得最大。”从消费者主权和未来不确定性出发,哈耶克认为,“消费者口味的无法预言性是计划取得成功的唯一或主要障碍”,“如果在实际计划过程中取消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从而去掉这个不可预知的变量来保证计划实施,那么将失去一切”。“兰格的市场社会主义方案通过反复插值试验来确定合理的价格体系,不仅技术上不可行,而且无法胜过市场价格机制下的竞争制度”。“每个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干在竞争的市场上进行公正角逐,这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与兰格的论战中,哈耶克的市场优越论主要是通过对计划经济的批判表现出来的:(1)社会主义计划中,由于缺乏价格体系,不可能合理配置资源,只有市场才能自发地解决资源配置的复杂性问题;(2)中央计划中仅仅是资料收集的任务就超过了人类的能力,事实上,市场的分散决策可以有效节省成本,而消费者偏好的微小变化都将导致中央计划的全盘修改和重新计算;(3)兰格的“市场社会主义”方案不可行,因为社会主义生产管理者没有市场经济中应有的决策权,尤其是涉及到全部新投资问题时,在缺乏真正的市场和对市场后果负责的情况下,有效的资源配置是不可能的。

  (三)竞争行为论或竞争过程论

  这是新奥地利学派的最重要思想,是与芝加哥学派相区别的特点。竞争具有动态性,其本质是一种过程。哈耶克认为,竞争主要是一个形成意见的过程,通过传播信息,它带来经济体系的统一和连贯,这是我们把它作为一个市场的先决条件;它创造出人们对于是最好的和最便宜的看法。“竞争是找出追求各种人类目标之更好方法的最有效的发现过程。”市场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实际中往往是通过竞争过程掌握必备知识的。因此,竞争是使有关产品在任何时候都能经已知的最廉价的方法供应给消费者的关键因素。

  新奥地利学派否定完全竞争概念,提出了竞争的实际行为标准。因为在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模型中,企业没有价格竞争(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没有产品竞争(产品同质无差异),没有销售竞争(不做广告),没有创新(缺乏降低成本、采用新技术的动力),事实上没有竞争活动,只有竞争之名而无竞争之实,即完全竞争只是一种静态的均衡结果,与趋向均衡的竞争过程无关。哈耶克赞同约翰逊“竞争是力图获得别人也力图获得的东西的行为”之观点。客观上,对于每一位有特别需求的个人,正是竞争使得各种服务机构满足了他们的需求,也正是各种服务机构不完全一样的服务,创造了激烈的竞争。

  新奥地利学派提倡竞争的自由性。米塞斯在《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认为,自由竞争是经济民主的基础,因为富人并不希望出现充分的自由竞争局面,尤其是继承了万贯家财的人最希望维持现状而害怕竞争。哈耶克认为,“压制竞争通常引起的弊病,决不能与竞争不完全可能带来的弊病同日而语”。“在缺乏自由的状况下,各种东西不可能由那些最懂得如何生产因而能以最低成本生产这些东西的人来生产”。

  从哈佛与芝加哥学派的对比中我们可知,哈佛学派强调市场结构,芝加哥学派强调市场绩效,而新奥地利学派强调市场竞争行为。三派的不同点还在于:哈佛学派推崇的市场结构是是否存在竞争的原因,芝加哥学派的市场绩效是竞争充分与否的结果;新奥地利学派认为,竞争本质上是一个过程,要放在时间坐标上来衡量,着重点应该是现在是否存在竞争行为,现在才是唯一,行为是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市场结构、绩效都在其次。所以说,新奥地利学派本质上是产业组织学的行为学派。

  (四)非行政垄断有效论

  新奥地利学派从消费者主权原则出发,认为垄断公司的出现并不改变市场交易的性质,仍要在市场上实现自身最大利润,必须接受消费者通过市场传递出来的信息,即需要听从消费者意愿安排生产与销售。另外,作为垄断要素的市场集中度与竞争强弱无关。只要确保产业进出自由,则无论市场集中度高低,都能因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旺盛而形成充分的竞争压力,并且产业进入壁垒的规模经济性、产品差别化和绝对费用等都不能排除竞争行为。只要新企业的供给符合消费者需求,进入的大门始终敞开着,唯一的产业进入壁垒是行政垄断。

  新奥地利学派把大部分哈佛学派视为垄断的因素都当作是竞争的基本要素或重要组成部分。(1)哈佛学派认为,高利润是垄断势力的指示器;新奥地利学派认为,高利润是竞争过程的综合特征,利润是动态竞争过程的关键要素,它给企业家提供了市场机会的基本信息。(2)哈佛学派认为,兼并收购排斥竞争,提高了垄断程度;新奥地利学派认为,并购是市场调整的手段之一,是竞争过程中淘汰低效率企业的一个过程,强烈反对企业分割、禁止兼并等结构主义政策的反垄断主张。(3)哈佛学派认为,产品差别化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进而加剧垄断;新奥地利学派认为,产品差别化是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是市场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是竞争的具体体现,所以只有行政垄断有损于经济运行,而其他垄断因素不但无害,而且是竞争过程的重要手段。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非行政垄断合理而且高效,市场过程是自然淘汰的过程,只要不是源于行政干预,垄断企业实际上是历经激烈竞争而生存下来的最有效率的企业。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并非一成不变。由于新企业、新管理和新思维的竞争威胁,垄断企业很可能会落伍或被迫调整。

  (五)企业家创业精神论

  新奥地利学派强调企业家及其创业精神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竞争的市场上是企业家的行为指导资源的合理流动,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柯兹纳认为,创业精神本质上是发现新的、人们希望得到的需要,以及满足这些需要的新资源、新技术或其他手段的能力。市场不均衡是因为市场参与者的无知,即没有发现或因信息不完全而错误决策造成获利机会的损失,所以市场过程实际上是不均衡的调整过程,企业家在此调整过程中不断试错,通过学习和发现知识与信息来实现市场绩效。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竞争来源于企业家创业精神,企业家创业精神能降低或消除进入壁垒。只要市场上有旺盛的企业家创业精神,则无论垄断程度多高,都能形成强大的竞争压力。从消费者主权原则出发,只要新企业供给符合消费者需求,垄断企业不可能阻止新企业的进入,因为新企业的企业家通过创业努力,必然使进入壁垒降低、竞争激烈、市场放开。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利润是企业家成功创业的报酬。由于信息具有不完全性,创业活动有风险,尝试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发新市场的企业家要承担大量沉没成本,所以利润是对企业家的风险报酬。米塞斯认为,市场体制使我们能利用他人的知识来扩展我们的洞察能力,正是经由价格变动、利润得失,才能区别出正确的企业家预期和错误的企业家预期。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之类似,认为创业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五种情况:(1)创造新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2)采用新技术和新生产方法;(3)开辟新市场;(4)开发使用新原料或获得原材料新来源;(5)实行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行者是企业家,企业家不等于一般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家精神是指非物质的精神力量,是企业家事业心、荣誉感的精神满足。企业家创新是一个内在因素,它在追求最大利润目标及精神满足驱使下,通过不断创新来推动经济发展。

  (六)“无为而治”的产业政策论

  新奥地利学派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米塞斯认为,“国家机器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保护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以及抵御暴力侵略,一切超出这一职能范围的政府行为都是罪恶。”哈耶克1952年在《科学的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of science)一文中,对巴黎综合理工学校进行了批判:1794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成立巴黎综合理工学校,由最具恐怖权威的公安委员会为校训一言定鼎——“不要学者,要工程师!”由此,培养了大量科技专家,形成了主宰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工程学、社会几何学,多少精英人物“舍生取义”,企图描绘社会蓝图,并强制性地对社会做“活体解剖”。哈耶克在此文中批判了巴黎综合理工学校对社会的副作用:工程技术知识面对的是单一的具体目标,而社会目标却是多元分歧的,正是这种社会工程学及其政治制度以明确的理性知识压抑了分立的个人知识,以小部落群体中那种受单一目标支配的秩序取代了大社会自发的秩序,使人们无法从各个方向上尝试演进,必然压制社会知识的涌流、增长与运用,最终必定扼杀文明社会的生机。另外,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认为,“需要对所有的强权或专制给予限制”,“对于政府,则要求其按规则管理国家,明确政府的责任范围,政府绝对没有逾越这一责任范围的权利”。他批评凯恩斯的宏观调控政策,指责这种政策违背消费者主权原则,必将造成资源配置失调、失业加剧的恶果,实质上,管理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哈耶克的货币私有化理论鼓吹取消政府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改由各大商业银行发行有自己注册商标的货币。他认为,“如果货币国有,则无法保证货币中性,从而产生廉价货币,导致经济不稳定,通货膨胀加剧,失业与通胀是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双胞胎;并且货币的最优供给数量是没有任何权威机构能事先确定的,只有市场才是唯一”,所以要实行新型自由货币制度。

  新奥地利学派强烈反对政府干预,抨击行政垄断,认为行政垄断是唯一的产业进入壁垒,只有消除它才能促进竞争。他们从信息不完全性出发,认为政府的知识和信息是不完全的,政府的干预反而会扭曲市场的调整过程,会损害经济绩效,因为市场本身具有自动校正的功能。哈耶克1991年在《经济自由》中提出,立法机构中的多数拥有无限的权力,这一不受制约的权力是“现代民主制度中罪恶的根源”。政党为了赢得选票而讨好利益集团,结果政府成为利益集团的帮凶,帮助利益集团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牟取私利,并且民主政府为获选票倾向于许诺社会正义,并以社会正义为名强制性地干预市场,减少自由。

  新奥地利学派批评反垄断的规制政策,认为除了行政垄断有害经济绩效外,其他垄断因素实际上是竞争的重要手段,所以他们否定反垄断的规制政策,反对结构主义政策主张。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到,“控制系统的人……容易想象自己能像用手摆弄象棋盘上的棋子一样,轻易安排一个庞大社会的成员,……不过,……在人类社会的大棋盘里,每一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运动规则,它与立法机构可能选择加在它身上的那一套完全不同。”

  新奥地利学派主张通过法治来确保竞争的公平和自由。哈耶克在《法律、立法和自由》中指出,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他就是自由。“一个伟大社会的政府的唯一功能是维护法治,也就是维护那个抽象的、超越私人偏好的、事先规定的、高度透明的、从而受到广泛监督的并使人们在行动之前可计算损益的秩序。”1973年,他在《自由主义》中认为,在恰当的法律限制之下,由市场自发力量生成的秩序,其最大好处不仅在于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无论此目标是自私或利他),而且使非常分散的、处于特定时空中的知识有可能得到利用(这些知识是“分立”的,即只作为不同的个人知识而存在,任何一个指令性当局都不可能拥有它们)。

    三、对新奥地利学派的评价

  新奥地利学派的产业组织观注重的是思想理念,而不是直接指导在现实社会中如何操作。当前,这个学派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具有很大的“市场垄断力”,从学术界到政治界都有大量的支持者。笔者认为,新奥地利学派的思想观点决非十全十美,我们必须谨慎看待新奥地利学派对我国改革开放的影响。在此,笔者作一简要评价。

  (一)新奥地利学派的积极方面

  1.市场是分散的知识和信息的发现过程,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掌握完备的知识和信息。这种市场观、政府观对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防止政府过分干预经济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对于我国改革中摆正市场、市长的位置意义重大。目前,“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应只是口号,关键在于如何落实。一般地,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政府绝对不为;只有市场做不了的事,政府才有所为。但事实上,政府“指手画脚”的事太多,如证券市场的“政策”效应有增无减。

  2.强调市场行为的竞争性,认为市场结构与竞争行为无关,只有市场交易过程的竞争性行为才会导致良好的经济绩效。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只有竞争之名而无竞争之实(即没有竞争行为),这种竞争观对于我们研究产业组织学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对于政府的产业组织政策和政府规制的着力点也应该有所启迪。

  3.强调企业家及其创业精神在市场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们认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是企业家的创业精神而不是政府的计划干预,能有效地发现和利用分散的知识和信息,从而配置资源合理流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高利润是企业家尝试新方向、引进新技术或开发新产品等创新活动的风险报酬。这种企业家本位观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新经济”的出现、硅谷奇迹的诞生影响深远,对于我国改革同样意义重大。如我国国企改革不仅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而且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培养一批不依附于“官本位”体制的独立的企业家阶层,彻底铲除“胡雪岩”式的官商“温床”。只有这样,才能在21世纪的中华大地上出现“新经济”的繁荣景象。

  4.社会经济现象不能就事论事,而是应挖掘其后的道德基础和文化基础(行为科学),这对于如何选择深化改革开放的“路径”很有启迪。哈耶克曾赞同凯恩斯的一句话:“无论好也罢,坏也罢,真正危险的东西是思想观念,而不是既得利益。”他坚信人类社会美好的未来取决于能否挽救人文价值的传统。所以,改革开放要继续深入,关键在于人们的人际关系必须改革,思想必须开放。

  (二)新奥地利学派的消极方面

  1.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万能”和“政府无用”论。他们认为,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行政干预,人们在市场过程的竞争性行为就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认为唯一成为产业进入壁垒的是政府的进入规制政策和行政垄断。这种极端自由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中的美英等国也是不存在的,况且存在着“市场失灵”(某些领域如公共、国防、基础设施等)和“市场缺陷”(市场机制本身的功能缺陷,如滞后性、波动性和不平等性),政府必然在某些场合有所作为。如果听任“市场不同情弱者,市场不相信眼泪”,那么人类社会也就与动物圈完全一样,没有文明进步的可能和必要了。

  2.方法论上反对计量经济学和数量推导,反对构建经济模型,片面强调主观主义的心理分析,如效用价值论等。这种主观分析方法显然缺乏客观的研究基础,从而导致其研究难以得出科学的、令人信服的结论。例如,哈耶克从德国走上纳粹之路,就断定苏联、美国、英国等如不扩大个人自由的安全空间也必然会走上专制和独裁的道路。事实上,有关社会经济统计的研究对于我们掌握社会经济运行规律、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很有必要。如我国的人口普查分析结果,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拟订和执行以及国民经济的长期增长大有益处。

  [收稿日期]2004-08-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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