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高考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可降10分投档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05 11:57: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从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获悉,2008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照顾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可享受总分降10分投档的照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也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往年我区高考录取有关照顾政策只规定“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女无儿户口的女儿考生,总分降10分”。2008年高考有关照顾政策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户口考生有了新的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享受降分照顾(总分降10分投档)。也就是说,新政策除了规定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为照顾分值对象外,还对“有女无儿户”进行了新的界定,即家中只有两个女儿,父母任何一方已进行了结扎的。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决定,从2008年起,原来由该院负责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审核工作,调整为由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审核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具备“具有农业户口”,“具有县级(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的证明材料”这两个条件者,可审核认定为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经考生所在中学或市、县招生办(考试院)进行公示后,享受高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照顾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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