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05 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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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安全管理
4 生产准备和吊装
4.1 生产准备
4.2 吊装
5 现场施工安全要求
5.1 通则
5.2 裸眼井测井
5.3 生产井测井
5.4 复杂井测测
6 车辆交通安全
7 测井作业资格认可和安全检查
7.1 测井作业资格认可
7.2 安全检查
8 安全标志
8.1 安全标志
8.2 检测仪器
8.3 防护用品
9 放射源的领取、运输和使用
9.1 放射源的领取和运输
9.2 放射源的使用
10 爆炸物品的领取、运输和使用
10.01爆炸物品的领取和运输
10.02 爆炸物品的使用
11 放射源和爆炸物品事故处理
前言
本标准是对SY5726-1995《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的修订,并将SY6204-1996《滩海测井作业安全规程》的内容纳入本标准。
本标准与SY5726-1995和SY620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目次。
——增加了12个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中第2章)。
——增加了电缆连接器、拉力棒更换和电缆进行检定的具体规定(本版中4.1.7,4.1.8)。
——增加了测井设备的吊环、吊索应定期检查和探伤(本版中4.2.7)。
——增加了测井监督参加班前会和HSE内容(本版中5.1.3)。
——增加了在测井过程中,队长应进行巡回检查并做记录。测井完毕应回收废弃物(本版中5.1.15)。
——增加了井口防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密封件(本版中5.3.1)。
——增加了测井作业期间应有防止机械伤害措施(本版中5.3.4)。
——增加了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本版中6.1)。
——增加了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证(本版中7.1.1)。
——增加了持证上岗的内容(本版中7.1.3)。
——增加了测井作业完毕后,应将污染物带回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本版中9.2.8)。
——增加了爆炸物品宜采用专车运输(本版中10.1.11)。
——增加了爆炸物品的销毁(本版中10.2.13)。
——修改合并了生产准备和吊装(本版中第4章;SY5726-1995第4章,SY6204-1996第5章)。
——修改合并了现场施工安全要求(本版中第5章;SY5726-1995第5章,SY6204-1996第8章)。
——修改了测井作业资格认可和安全检查(本版中第7章;SY6204-1996第3章)。
——修改了当心电离辐射(本版中9.2.1;SY6204-1996中的6.2.1)。
——删除了SY5726-1995中2卫监发〔1191〕38号文件、GB8922-88、SY5131-87、SY6204中4.3.1。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SY5726-1995和SY6204-1996。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事业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有、张献洪、李东、范方文、朗佃世。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6204-1996;
——SY5726-199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地和浅海石油测井、井壁取心、射孔作业中资格认可、放射性物品与爆炸物品运输及监护、劳动防护、测井生产准备、现场作业等施工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和浅海石油测井、井壁取心、射孔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02-1990 爆炸品保险箱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GBZ142-2002 油(气)田测井和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SY/T5326-2002 撞击式井壁取心技术规程
SY5436-1998 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规定
SY/T5600-2002 裸眼井、套管井测井作业技术规程
SY/T6341-1998 首次出海人员的培训程序
SY/T6345-1998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SY/T6501-2000 浅海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品安全规程
SY/T6502-2000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SY/T6504-2000 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
SY/T6548-2003 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维护规范
3 安全管理
3.1 各测井生产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安全管理体系中管理者代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组织领导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 测井队应设安全员,在施工前应进行安全讲话,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队各种安全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