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23 1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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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
(关于公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公告
【发布日期】 2007-10-26          【生效日期】 2007-1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现将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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