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1:23 15:05: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 )确定了两地证券及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在这项安排下,内地证券期货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或期货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专业学会主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香港资格考试” )(卷一),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其他发牌条件,便可以申请相关牌照,而无需通过专业知识考试。拥有内地高管任职资格的内地专业人员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的行业资格,而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的,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由香港证券专业学会举办的香港资格考试是符合香港证监会《胜任能力的指引》中代表及/或负责人员资格的香港考试。香港证监会已认可该考试之试卷为「认可行业资格」或「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考试」。自2005年至今,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已在内地举办三次该项考试。
第四次考试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考试时间定于
第四次香港资格考试(卷一)报名日期由
报考资格
报考香港资格考试(卷一)的考生必须为中国公民,並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或期货执业资格,即拥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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