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机关2007年招录公务员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01 09:07: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河北省省直机关2007年招录公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省人大、省建设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系统等27个省直部门招考录用70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招录对象是: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非公务员身份、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2、国内高等院校2007届全日制普通类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招录条件是: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的标准;6、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附后);7、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办法。每人只能采用一种报名方式,并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3月1日至2日;地点:石家庄市东开发区卓达星辰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广场;程序:报名者向用人部门说明自己符合某职位条件并索要《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填写、贴照片,用人部门根据填写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同意后盖章或签字,报名者到指定地点交纳报考费并加盖交费章,一份表留收费处,另一份表另附3张照片交回用人部门进行登记。《报名资格审查表》也可从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下载打印,提前填好直接提交审核同意后,办理交费手续,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时间:3月3日8:30至3月7日17:00。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程序:登陆该网后,请务必认真阅读《2007年河北省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经查询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请在3月25日—30日,登录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特困生减免考试考务费办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者,在现场或网上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于3月6--7日,凭家庭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区(市)县扶贫办(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考处(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4、注意事项。(1)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均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比例的,将审核相关证件,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2)网上报名的,每个报名者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报名确认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3)报名必须拥有正式《居民身份证》,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确有困难无法完成报名缴费的,可于3月6—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考处,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二)笔试。3月31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具体考点确定后在《笔试准考证》上写明。可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编写的《2007年河北省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对笔试合格的考生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4月11日,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于4月13日、14日到所报考部门(省厅、省局)人事处出具能够证明自己报考条件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接受审核,须出具的证件是:身份证,毕业证(2007届普通类毕业生暂出具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按照职位条件要求所需要的其他证件,并须提供1寸免冠照片4张。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面试考生在自己参加面试的前3天内到用人部门(省厅、省局)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第一批:报考省直机关、食品药品监管局系统的,4月21日、22日面试;第二批:报考地税局系统、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的,4月28日、29日面试;第三批:报考工商管理局系统的,5月12日、13日面试。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计算面试与笔试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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