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7年面向社会人员招考公务员笔试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01 09:14: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满足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员补充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定于6月17日组织面向社会人员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考试面向北京市社会人员(不包括2007年应届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至1989年5月1日以前出生);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07年5月15日至21日。详情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www.bjp.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北京市人事局不举办、也不指定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考试时间

2007年6月17日(周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1:30-4:00 《申论》。

3、考试成绩公布

2007年7月13日起,考生可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4、证书领取

2007年7月25日起,成绩合格者可持报名表及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即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全市各单位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信息,将随时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和各市级招考单位、区(县)政府网站公布。

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word版)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事局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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