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在职会计硕士招生院校(25所)及招生限额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13 14:47:1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单位名称 会计硕士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自定
中国人民大学 自定
清华大学 自定(含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北京交通大学 50
中央财经大学 65
南开大学 100
天津财经大学 80
东北财经大学 110
吉林大学 50
复旦大学 100
上海交通大学 自定
上海财经大学 210(含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南京大学 90
厦门大学 145(含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江西财经大学 50
中国海洋大学 50
武汉大学 6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0
湖南大学 自定
中山大学 105
暨南大学 90
重庆大学 50
西南财经大学 95
西安交通大学 10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50


相关文章


2007年法律硕士基础专业课试题参考答案
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7年在职会计硕士招生院校(25所)及招生限额
2008年教育学考研统考大纲解析之教育学原理
2006年MPAcc英语作文写作模板(六大类)
中国地区IELTS考生须知
名师点拨:07.12新英语六级我们这样准备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