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主观题历年各题型考点汇总:刑法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3:31 12:12: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简答题


  ◆{2006}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6分)
  ◆{2006}27.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犯的区别。(6分)
  ◆{2005}26.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6分)
  ◆{2005}27.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6分)
  ◆{2004}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5分)
  ◆{2004}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5分)
  ◆{2003}41、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5分)
  ◆{2003}42、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5分)
  ◆{2001}1、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6分
  ◆{2001}2、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6分
  ◆{2001}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6分
  ◆{2000}1.犯罪的基本特征。6分
  ◆{2001}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6分
  ◆{2001}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6分


  辨析题


  ◆{2006}28.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8分)
  ◆{2005}28.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析。(8分)
  ◆{2004}28、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5分
  ◆{2004}29、请对“只要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5分


  法条分析题


  ◆{2006}29、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10分)
  (1) 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2) 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3)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
  (4)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005}29.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0分)
  (1)请用犯罪构成理论分析该条确认的犯罪构成。
  (2)该条中“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含义是什么?
  (3)该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4)假如甲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官却判处甲八年有期徒刑,作出这种判决的依据可能是什么?
  ◆{2004}30、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10分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2003}43、《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分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2002}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10分
  ◆{2001}2、法条评析
  《刑法》第27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15分
  ◆{2000}2.《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5分
  案例分析题
  ◆{2006}30、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500元“报酬”给丁,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其从男友处偷来的钥匙。晚10点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正欲强奸时,遭到被害人极力反抗。黑暗中丁用力反复将被害人头部向墙体撞去,见被害人不再反抗于是拉开电灯。丁准备强奸时发现被害人已没有了气息,遂匆忙逃走。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复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交待了罪行。案发后查明:
  1、甲已有三个月身孕;
  2、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
  3、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末归;
  4、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5分)
  (1)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并简要说明理由。
  (2)甲、丁原想强奸丙,实际上加害了丙的同室女友戊。这对甲、丁的定罪量刑有无影响?为什么?
  (3)对甲能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什么?
  (4)甲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5)指出丁具备的法定量刑情节及其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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