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完成形态(二)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7 17:03: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所谓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举例:犯罪人A向被害人的食物中投放了毒药,被害人中毒后被B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这就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犯罪未得逞。A此时的行为就属于犯罪未遂。

  未遂犯的刑事责任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的特征包括:中止的时间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具有自动性(包括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具有客观性(包括第一,在犯罪预备阶段以及实行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即不再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第二,在实行行为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中止必须具有有效性(即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举例:行为人向被害人的食物投放毒药后,见被害人痛苦难忍而顿生悔意(自动性),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被害人送往医院,由医生抢救脱险(有效性),成立犯罪中止。

  中止犯的刑事责任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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