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司律师制度任重而道远--请圆我一个律师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0:05: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建设银行在股份改制过程中,为加强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国际需要,从总行到各一级分行都纷纷成立了公司律师部,江西省分行也于2005年5月成立公司律师部。我因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因此也自然成为律师部的一名律师,但律师部只是发给我一本《公司律师证》,其它没要求我做任何事。我拿证也快一年了,但我没有以律师身份为建设银行办一件事,尤其是二级分行不设法律岗,因此我仍处“下岗”状态,这是我极度苦恼的。

  我是一名军转干部,虽然我已有理工科学士学位,但在银行用不上,为此我十年前就开始自学法律,并参加全国法律自学考试,那时我就梦想成为一名律师。通过4年自学,我35岁获南昌大学法律本科文凭,36岁(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当时确实让我狂喜,但也让我忧。在当时,律师资格在建行没有任何用处,又不能评职称,又不能加工资,自今我还只是一个政工师(现已取消)。由于我学了法律,在支行清收不良资产时倒是派上了用处,虽然我有律师资格,但还是不能以律师的身分参加诉讼。我以银行一般员工的身分参加法院开庭不下40次,通过诉讼收回不良资产过千万元。但评职称,竞聘岗位,都没我的份。也难怪,在当时除总行外,连省分行都无法律岗位,因此十多年来我只是在办公室打打杂,如烧烧开水,送送文件之类,有时也跑跑法院,员工们都说我有双本科文凭,在建行变成了残废。
但是我身残志不残,在办公室闲余之时,除偷偷看点小说或写写小说、散文外(《建设银行报》常有我的散文刊登),我还大量阅读法律书籍,在我的六个大书柜二千多册藏书中,有一个大书柜专为法律书柜,共计法律书籍二百多册。我将我多年来为建行代理的诉讼案件进行整理,在业余时间,利用我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为《建设银行报》法律“案例教学”栏目编写了20多篇案例分析,已刊登的有17篇;《现代商业银行导刊》及其它金融类刊物还刊登我十余篇法律论文。我写的《票据权利质押的法律问题》获二00二年度江西省金融协会论文三等奖,《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获二00四年度鹰潭市金融协会论文三等奖,二00三年被《建设银行报》评为优秀撰稿员。

  这点小小成绩的取得,与我爱读书的性格是分不开的,我是每每“垂于竹帛”,往往是“明月不知君已去,夜深还照读书窗”,由此常被同事称为“书呆”,但我自始自终没忘记我的律师梦。虽然我时常感慨命运的浮沉,但仍心怀梦想。在建行我只有从事繁重的法律事务的辛苦命,而律师对我仍然还只是个梦,尽管我早已取得律师资格。是的,2004年为了我的梦,已向建行递交了买断工龄的申请,结果没批,理由是本科毕业的员工不能买断,当时我真想利用我学的法律知识和建行打一场官司,认为这是对本科毕业的员工的歧视。后来省行法律事务部的总经理做我的思想工作,他的话只有一句打动了我,就是“2005年省行将成立律师部”。

  由于我想离开建行,所以我成了建行的富余人员。虽然省行律师部已成立快一年,但从总行到各一级分行看不到任何有关律师部的操作规程和公司律师的有关职责,可以说律师部从成立以来就没有开展任何工作,律师部仅仅是银行上市的摆设。至今我的职称问题,岗位问题还没解决,按二级分行领导说“没有规定是不好操作的”。人们常说法律在社会中的命运直接决定着律师个人的命运,那么法律在建行的地位,也直接决定我的命运。我曾经写过一篇《建行的律师“下岗”了》的文章,反应此事,但无任何结果,没有谁会理睬我。我的梦再次破灭,等待我的可能只有梦醒时分,即放弃公司律师从事社会律师。

十里平湖霜满天
寸寸青丝愁华年
形单影孤望相护
只羡鸳鸯不羡仙
此梦何时圆


(作者:邵金水,建设银行江西省鹰潭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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